溫州中先網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第十次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溫州中先網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規范化管理,根據相關法律,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在公司任職的職工(含臨時工),均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 職業形象
第三條 職工在工作期間應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正面、自信積極、愛崗敬業的工作態度。
第四條 職工在工作期間及商務服務時應按照規定佩戴工作證、穿職業裝。
第五條 遇來訪客人,首先看到的應主動上前接待,并待客人離開時起身禮送。
第六條 公共場合應推廣使用普通話,用語規范,語言得體,禁止大聲喧嘩。
第七條 職工在宣傳公司形象、產品推廣及服務客戶時應使用公司統一識別標志,正確地向外界推廣介紹。
第三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八條 考勤管理規定
(一)職工應嚴格按照統一作息時間上下班,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時制,不同地區根據自身情況實行單休或雙休制,具體作息時間由各地區根據不同季節而定,實行單休地區每月發薪周周六為企業文化活動日。
(二)上下班實行考勤機按到制,考勤結果以職工在系統數據記錄為準。
(三)外出商務服務不能參加考勤,需先向直屬上級請示允許,回來后必須做好補勤,否則視為曠工。
(四)請假必須提前向直屬上級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卡,待批準后方可離開,否則視為曠工。
(五)由于突發事件不能填寫請假卡的,必須在上班時間開始前30分鐘向直屬上級或人力資源部口頭請假并取得同意,畢假后24小時內必須填補請假卡,否則視為曠工。
(六)病假必須出示醫院或其它相關證明。
(七)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視為全勤。
(八)周末及法定假日前一天不得請假(重大事項除外,最后須由人事總監或總經理批準)。
(九)上班時間開始后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離開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視為曠工。
(十)職工當月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十次及以上,不得無故曠工三天及以上,不得無故請假。
(十一)職工享有國家法定假日正常休息權利,公司不提倡加班,鼓勵職工在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因工作需要自愿要求加班,需先向直屬上級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可加班。
第九條 招聘及用人規定
(一)公司所需崗位由人力資源部統籌規劃,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人才。
(二)歡迎內部職工向公司推薦優秀人才,推薦試用期考核通過給予一定獎勵。
(三)新職工首先進入為期1-3天的學習期,人力資源部考核通過后進入試用期并開始計薪,需要培訓職工由人力資源部結合所屬部門統一安排。
(四)進入試用期的職工必須按照規定在七個工作日內至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入職材料必須如實填寫、不得夸大。
(五)試用期通過后轉正為正式職工,正式職工簽定勞動合同,合同時間一年至三年。
第十條 解職規定
(一)正式職工辭職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呈報直屬上級及人力資源部批準,在未通過批準前不得擅自離職,否則視為曠工。
(二)職工由于意外事故死亡為當然解職。
(三)職工有如下情況之一公司可勒令停職:
(1)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予停職。
(2)觸犯國家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四)職工自收到停職通知書起,解除與公司勞動聘用關系,停發一切薪金與福利。
(五)除當然解職未能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外,其它離職職工必須按照規定辦理離職交接手續,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方能離職。
(六)對超過一周不及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的職工,公司將根據情況沒收其勞動財產,對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十一條 無來訪客人,嚴禁在工作區內吸煙。
第十二條 除指定區域外,嚴禁在工作區內就餐及吃零食。
第十三條 尊重領導及下屬,團結同事,不拉幫結派。
第十四條 維護公司聲譽,做到一切以公司利益為先。
第十五條 始終保持正面、積極主動、高效、嚴謹的工作作風。
第十六條 嚴禁在工作期間離崗、串崗、閑聊、嬉戲或妨礙他人工作。
第十七條 嚴禁在工作期間睡覺。
第十八條 嚴禁在工作期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玩游戲、看視頻、聽音樂、瀏覽無關網頁、利用社交工具聊天等行為。
第十九條 嚴禁利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電話,登記注冊或進行不正當的違法活動,為私人網絡帳戶充值交易或長時間占用公司電話。
第二十條 嚴禁利用辦公場所、設備及其它資源從事私人活動與金錢交易。
第二十一條 嚴禁在公司內部吵架、斗毆、賭博或破壞風紀秩序。
第二十二條 嚴禁酗酒、醉酒上崗。
第二十三條 嚴禁帶與工作無關的人或寵物進入工作區。
第二十四條 嚴禁造謠、散布、傳播對公司不利的言論,搬弄是非、破壞集體榮譽。
第二十五條 嚴禁泄露公司商業機密。
第二十六條 嚴禁利用職權,營私舞弊、欺騙、損害公司利益等行為。
第二十七條 不得無故缺席工作會議。
第二十八條 工作時間內保持手機振動或靜音狀態。
第二十九條 按照規定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務和要求,始終做到當日事當日畢。
第三十條 按照規定提前部署不同周期的日程安排,定期匯報工作進度,接受上級考核。
第三十一條 不斷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主動與同事分享經驗。
第三十二條 關心和培養新進職工與下屬,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培養副手。
第三十三條 保管好個人辦公設備及資料,未經同意不可動用他人物品。
第三十四條 電話鈴響應及時接聽(一般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應主動接聽應答,同時做好接聽記錄。
第三十五條 公共工作區交流問題應盡量控制在短時間內(一般不得超過三分鐘),如需長時間交流的應選擇指定區域內進行。
第三十六條 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通過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加強學習,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第三十七條 歡迎對公司經營管理、業務改善、文化建設等方面提出存在的問題并獻計獻策,對切實可行的建議進行采納并給予獎勵(建議信箱:cncn86@hotmail.com)。
第五章 財務管理與審批制度
第三十八條 來往金額管理規定
(一)與客戶金額交易過程中應當面點清交易數量并檢閱真偽,正確無誤后再收款,出現數量不正確或假幣現象由交易職工負全部責任。
(二)收款后48小時內必須將全款上交財務部。
(三)公司鼓勵提倡無現金交易,鼓勵客戶通過支付寶、微信、微商城進行下單支付,客戶要求通過電匯、銀行轉帳或其它付款方式的,必須正確將公司指定帳戶告知客戶,禁止職工向客戶提供其它帳戶進行交易。
第三十九條 票據規定
(一)客戶支付成功后,應要求對方將支付憑證傳真或郵箱至公司財務部。
(二)不得任意涂改或撕毀收據,收款后必須正確填寫收據交給客戶。
(三)發票按規定流程申請,財務部可根據客戶需求開具電子發票或紙質發票。電子發票在付款后兩個工作日內開出交付,紙質發票在付款后七個工作日內開好寄出。
(四)職工必須妥善保管收據、發票及各種憑據,每月定期上報至指定部門核查。
(五)丟失加蓋印章的收據或發票后必須及時匯報,情節嚴重的追究其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經費及報銷規定
(一)采購辦公用品或設備時,應先向直屬上級申請,待批準后至財務部領取借款,采購完成后憑發票及時向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二)職工因公外出,應以公交車、地鐵、經濟倉或經濟實惠型交通工具為主,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其它交通工具的必須向直屬上級申請,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三)除上述第二款規定外,商務部職工車費報銷其它規定:
(1)市區內或單程3元(轉車除外)及以內車費不予報銷。
(2)未登記出訪表的不予報銷。
(3)單程3元以上車費給予報銷。
(四)職工因公外出,應以旅館、賓館、連鎖酒店等經濟型住房為主,特殊情況需要租住其它住房的必須向直屬上級申請,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五)職工每月定期主動提交相關報銷表并附上等值發票至所在部門或財務部審批,否則逾期或沒有發票不予報銷。
第四十一條 基金規定
(一)公司設立基金,用于創業投資、社會公益及職工福利。
(二)經費來源
(1)公司不定期出支一定比例金額做為基金資金的主要來源。
(2)職工可自愿參與出支金額做為基金的投資人。
(三)公司及投資人共同擁有基金的所有權。
第六章 薪酬福利
第四十二條 一般性職工按照規定每月發放一次薪資,新職工滿一個月后發放全部薪資,遇假日等突發情況導致需要提前或延遲發放必須提前說明。
第四十三條 根據有關規定為正式職工辦理社保,雙方根據有關規定繳納相應費用。
第四十四條 設立最低工資保障標準,具體按照《商務部實行最低工資管理規定(試行)》執行。
第四十五條 設立住房補貼,具體按照《溫州中先網絡有限公司住房補貼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第四十六條 設立年度獎,具體按照《溫州中先網絡有限公司年度獎發放辦法(試行版)》執行:
(一)職工在職服務每滿12個月發放一次年度獎,年度獎金按原基本工資的1至3倍發放。
(二)新入職職工,從正式入職之日起滿12個月發放第一次年度獎。
(三)老職工統一于每年一月份發放年度獎。
第四十七條 每月組織為當月全體生日職工辦一次生日聚會。
第四十八條 帶薪休假規定
種類設置: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病假,年假。
(一)法定節假日,帶薪100%休假。法定假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
(二)探親假,帶薪60%休假。
(1)條件: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且與父母或配偶分居兩地,且不能在公休假日期間團聚的外省職工享受探親假。
(2)時間規定:5—15天/年,具體由公司根據該職工實際情況而定。
(三)婚假,帶薪60%休假。
(1)條件:男職工滿25周歲,女職工滿23周歲,并在公司服務滿半年以上。
(2)時間規定:三天。
(四)喪假,帶薪60%休假。
條件及時間規定:直系親屬(雙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給予3天喪假;旁系親屬(雙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給予1天喪假,外省職工由公司根據該職工實際情況而定。
(五)產假:以國家及地方最新規定為準。
(六)病假,帶薪50%休假。
(1)條件:經上級批假,憑醫院或其它相關機構的證明報銷帶薪休假政策。
(2)時間規定:三天以內。
(七)年假,帶薪100%休假。
(1)條件: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
(2)時間規定:5天/年,工齡每增加一年加一天。
(3)不享受年假規定:當年內遲到或早退累計100次及以上,事假50天及以上。
第四十九條 假日福利規定
假日福利范圍:端午節、中秋節、春節
(一)福利發放種類:禮品、購物卡或消費券、現金。
(二)福利發放條件:正式職工。
(三)福利發放規定(以現金為參照標準)
(1)在公司服務1-6月以內假日,發放50元。
(2)在公司服務6-12以內假日,發放100元。
(3)在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職工假日,發放總額=(每1年工齡=100元)+(對應的月數,參照(1)、(2)條的規定對應標準)
第七章 衛生環境管理規定
第五十條 衛生環境及部門文化建設實行領導崗位責任制,由各部各組責任人分配落實相關安排及做好考評工作。
第五十一條 節約使用水、電、紙張等一切公共資源,杜絕鋪張消費,提倡循環使用。
第五十二條 接待完來訪客人,事后接待人應立即清理會客區。
第五十三條 保持地面打掃干凈、無積塵、無水痕。
第五十四條 保持桌面及辦公設備擺放整齊、有序。
第五十五條 雨天雨具應置放規定區域,禁止帶入工作區。
第五十六條 每周末及小長假前進行一次大掃除。
第五十七條 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與工作習慣,提高個人素質修養。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八條 《獎勵和處罰的規定》為本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制度同等效應。
第五十九條 分公司管理層有權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變通規定。各部門負責人有權結合所在各部門實際情況,制定部門管理規定。分公司和各部門所制定的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生效。
第六十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溫州中先網絡有限公司所有,公司具有解釋本制度的權力,解釋后的規定與本制度具有同等效應。
本制度自二0一九年十月一日起實行。
獎勵和處罰的規定
一、獎金
1、全勤獎:當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視為全勤,獎勵金額:150元。
2、對公司發展提出有建設性意見被采納的,獎勵金額:100~2000元。
3、推薦人才考核通過錄用的,獎勵金額:錄用職工月基本工資的20%。
4、年度獎:在職服務每滿12個月發放一次年度獎,獎勵金額:當前基本工資 的1至3倍。
5、商務人員在完成當月全部績效考核的前提下,出單數量超出當月規定新出單總數25%后的第一單,給予該單業務合同總額50%的提成獎勵。
二、罰金
1、請假:按當前基本工資處罰(指除帶薪休假種類以外)。
2、遲到、早退處罰:5元*次數(注:當月第一次應罰:5元*1=5元,第二次應罰:5元*2=10元,依此類推)。
3、曠工處罰:2倍薪資(不滿半天算曠工半天,超過半天算曠工一天)。
4、遲到、早退及曠工超出規定的給予停職(指違反制度第三章第八條第十項規定的)。
5、周六及重大節假日前一天請假:假日期間帶薪50%放假(指未按制度第三章第八條第八項規定的)。
6、未佩戴工作證件、穿職業裝上崗,罰金:10元/次。
7、丟失收據處罰:10元/本,情節嚴重追究其經濟責任。
8、丟失發票處罰:1、登報,2、罰金100~500元。
9、丟失合同處罰:50元/份,情節嚴重追究其經濟責任。
10、損壞公共設備按原價賠償或換新。
11、違反制度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罰金:20元/次。
12、違反制度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罰金:50~100元/次。
13、違反制度第十九條規定的,罰金:10~50元/次+話費。
14、違反制度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給予辭退、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經濟責任,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追究法律責任。
三、其它
1、職工因屢次違紀違規受到處罰或不能完成工作要求的,所在部門主管經理須承擔連帶的領導責任,將按具體情況給予處理。
2、對于本規定之外無獎罰標準的,由各部門主管、經理核實,報總經理批準決定。